喬安旅行社 行程表

《華信航空》花蓮頂級五星之旅4日

團號:HUN04210218A 
  • 2021/02/18
  • 4天3夜
  • 2021/02/13
  • 售價:
  • 大人
    NT$15,300
    四人一室
    NT$13,200
    三人一室
    NT$14,200
    二人一室
    NT$15,300
  • 每人訂金:
  • NT$3,000
  • 團費說明:
  • 費用為4人成行;3人成行每人需補150元;2人成行每人需補500元

行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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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參考

  • 天數
  • 航空公司
  • 航班
  • 出發地
  • 起飛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華信航空
  • AE7931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 2021/02/18 12:30
  • 花蓮機場
  • 2021/02/18 13:35
  • 3
  • 華信航空
  • AE7932
  • 花蓮機場
  • 2021/02/20 14:05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 2021/02/20 15:10

每日行程

集合於高雄小港國內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搭乘豪華客機飛往花蓮。

【雲山水】雲山水生態園區為私人土地,夢幻湖也是由人工開鑿而成,如詩如畫的美景雖讓這裡成為觀光勝地。(不含雲山水植物園門票)
【光復糖廠】1913年,「東臺製糖株式會社」在花蓮縣壽豐鄉設立「花蓮港製糖所」,1921年在光復成立大和工廠(現今的光復糖廠),來擴大製糖產量,以供當時的軍資需求。然而在二次世界大戰時,這兩處糖廠被美軍轟炸而損毀,之後由臺糖接手,逐漸修復並轉型為現在的觀光糖廠。在糖廠旁有一排排整齊的日式宿舍,是臺灣碩果僅存的日式木構造建築群。這些檜木房舍都是日治時期的員工宿舍,至今仍保存良好,歷經數十年的歲月,呈現出一股濃濃的懷舊風情,讓來住宿的旅客,感受日式木屋的風華與典雅。

早餐:
X
午餐:
X
晚餐:
酒店自助式晚餐

瑞穂天合國際觀光酒店-精緻客房

自然醒後享用飯店自助早餐後(10:00結束),11:00先辦理退房後仍可使用飯店施設,14:30或15:00搭乘飯店接駁車前往瑞穗車站,搭乘火車至花蓮車站 • 美侖飯店接駁車前往車站接至飯店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X
晚餐:
X

花蓮美侖大飯店-豪華客房

自然醒後享用飯店自助早午餐後(12:00結束)
• 11:00先辦理退房,11:30搭乘飯店接駁車前往花蓮火車站
• 12:00轉搭太魯閣晶英酒店接接駁車送往飯店,辦理入住手續
• 建議可步行前往『白揚步道』來回約2.5小時
• 晚餐可依個人口味選擇,享用衛斯理餐廳自助晚餐或中式套餐,晚上可觀賞全台獨一無二內峽谷電影院。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X
晚餐:
自助式晚餐或中式套餐

太魯閣晶英酒店-山嵐客房

自然醒後享用飯店自助早餐後(11:00),用餐後可自行前往祥德寺,參觀亞洲地區最高海拔佛像奇景,11:00辦理退房手續,搭乘飯店11:30接駁車抵達花蓮機場,搭乘華信航空AE7932起飛14:05前往高雄機場結束美好四天三夜爵榮之旅。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
晚餐:
--

其他說明

  • 出團備註

    ※ 團費包含:
    .交通:高雄至花蓮來回機票、第2天瑞穗往花蓮單程火車票、行程內有標示之交通接駁車。
    .住宿:花蓮飯店住宿3晚。
    .餐食:住宿飯店早餐3餐+住宿飯店晚餐2餐
    .保險:每人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 團費不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報名注意事項:
    (1) 請務必再次確認,去、回程班機航班時間或是乘船時間!
    • 請確定您飛機起飛時刻,請提早
    60分鐘至機場櫃檯報到。
    • 請確定您搭船開船時刻,請提早
    60分鐘至碼頭報到。
    (2) 請一定要攜帶
    身分證正本。(小孩是戶口名簿健保卡正本)。
    (3) 請隨身攜帶
    健保卡

    搭機注意事項與行李(手提)保安規定:
    (1) 依據民航法規定,搭乘航空器時須出示身分證件,以便查驗,未帶證件者無法登機:
    • 大人:1.身分證 ; 2.健保卡 ; 3.駕照,以上之任一項正本。
    (證件影印者無法使用。)
    • 未滿12歲之兒童須出示健保卡或戶口名簿正本。(證件或戶口名簿影印者無法使用。)
    (2) 機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為了不干擾飛機上的電子通訊儀器,請記得於上機前關閉行動電話及其他通訊器材、電子用品。使用助聽器及心律調整器之乘客,使用時機不受限制。
    (3) 禁止攜帶榴槤上機或託運。
    (4) 穿越機坪登機時,請依循服務人員的引導登機,切勿靠近引擎、機件等設備或在機坪上停留。
    (5) 不得手提或托運上機之物品:
    • 易燃品類:如汽油、柴油、去漬油、煤油、罐裝瓦斯(丁烷)、噴漆、油漆、大量之塑膠製簡易打火機、工業用溶劑、火柴等及其他於常溫下易燃之物品。
    • 高壓縮罐:如殺蟲劑、潤滑劑、瓦斯罐、充氣後之潛水鋼瓶等以高壓充填之瓶罐類物品(病患旅客所需之醫療用氧氣瓶、操縱義肢用之二氧化碳,裝填量再二三○公克以下者得攜帶上機)。
    • 腐蝕性物品:如王水、硫酸(鉛酸電池)、濕電池、硝酸、鹽酸、苛性鈉、水銀、氟化物及其他具腐蝕作用之物品。
    • 磁性物質:如永久磁鐵等會產生高磁場之物質。
    • 毒性物質:如各類具有毒性之化學原料、毒氣、氰化物、除草劑、農藥及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 爆藥(火藥)及各類引信、雷管、底火、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 具防盜警鈴裝置之公事包及小型手提箱。
    • 強氧化劑:如漂白劑(水、粉)、工業用雙氧水等易產生劇烈氧化作用物質。
    • 放射性物質。本身具游離輻射能量之物質、核種。
    • 其他依國際空運協會(ITAT)規範之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
    (6) 不得手提而必須托運之物品:
    • 旅遊用品類:髮膠、定型液、醫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防蚊液等,每瓶不得超過0.5公升(斤),總量不超過二公升(斤)者,得托運上機(旅客得隨身攜帶一瓶不超過0.25公升之髮膠或定型液)。
    • 含酒精飲料:在完整包裝旅客搭機所攜帶之物品(未開封)狀況下,酒精度(%VOL)不超過百分之七十者,得攜帶總量五公升以內上機,超過五公升或酒精度超過百分之七十者必須托運。
    • 工具棍棒類:各種質料之棍棒、棒球棒、高爾夫球桿、釣魚竿、鋤頭、鎚子、螺絲起子、鋸子、水果刀、剪刀、菜刀、西瓜刀、生魚片刀、開山刀、鐮刀、鑿子、冰鑿、大型魚鉤、鐵鍊、厚度超過0.5公釐之金屬尺,長度超過五公分之金屬釘、飛鏢、強力彈弓、運動用弓箭、觀賞用寶劍、 防身噴霧器、滅火器、玩具槍等可能轉變成為攻擊性之物品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屬之各類槍械、彈藥、刀械類武器。
    • 其他可能影響飛航安全物品。

  •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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