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者送件应具备的资料:
1.申请书:贴上二吋彩色照片(黑白亦可),护照影本相片需清楚,能辨识与申请书上相片为同一人者,附上在职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及大陆地区身份证件影本。
2.团体名册。
3.旅游计划书或行程表。
4.合约书。
5.担保切结书。
以上资料COPY一份,连同正本送交全联会(团体名册COPY 三份)
※准备资料应注意事项:
1.申请书栏位应详细填写,不得空白,如无资料,亦要填写“无”。
2.护照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
3.护照影本相片必需清晰,能辨识与申请书上所贴相片为同一人。
4.团体名册上申请人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需与申请书所填写一致。
5.在职证明需用公司行号或机构单位信笺用纸并详述申请人姓名、任职日期、职务、月薪、负责人或主管姓名、公司行号、电话、地址及在职证明开具日期。
6.无在职证明者需附财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五万人民币)或在学证明(学生证亦可)。
二.初审工作:
1.核对申请书上客人名字与团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是否一致?护照效期是否六个月以上的护照影本相片是否清晰及申请书上有无申请人签名及业者用印章,申请书不得空白,需填写完备,如无资料亦要填”无”或“NIL”。
2.检查在职证明是是否用公司行号或机构单位信笺用纸并详述申请人姓名、任职日期、职务、月薪、负责人或主管姓名、公司行号、电话、地址及在职证明开具日期。
3.无在职证明者或已退休者,是否附财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至少五万人民币)或学生身份者有在学证明(学生证亦可)。
4.所有申请人需另附大陆地区身份证明影本。
5.申请书、名册、行程、合约书、担保切结书是否依规定份数备齐(除了名册4份,其余应备有2 份)
以上初审如有问题,立即通知业者补件或更正,如无问题,则核予团号并开具手续费收据NT$300元及临时收据NT$400元,并注记10天后的领件日,交由送件者。
初审完毕后,依序登记于收件本,以便统计整理,再分发至二审单位,准备再作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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